勞務派遣真的只是臨時工嗎?
作者:管理員 發布于:2019-10-23 16:45:38  
勞務派遣是什么職位,你真的了解嗎?勞務派遣是不是臨時工?
1、什么是勞務派遣
勞務派遣又稱人才派遣、人才租賃、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
勞動力給付的事實發生于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實際用工單位)之間,要派企業向勞務派遣機構支付服務費,勞務派遣機構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2、崗位范圍
國家發布的《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二章用工范圍和用工比例第三條規定:用工單位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使用被派遣勞動者。
(1)臨時性工作崗位
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6個月的崗位。
(2)輔助性工作崗位
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
(3)替代性工作崗位
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
3、福利待遇及期滿政策
因各地最低生活標準不同,故勞務派遣福利待遇及期滿政策也不同。以下面兩個實例加以說明:
(一)2018上海市某某公司勞務派遣人員招聘30名公告中標明——關于工資待遇及社會保險:
由上海勞務派遣公司中心對聘用人員實施勞務派遣管理。
工資待遇為見習期(一年)執行上海市最低工資標準,見習期滿后,本著專業與崗位相結合的原則,新招聘的環保相關專業人員和從事一線執法、監測工作崗位的人員工資按照我區勞務派遣工資標準的140%執行;
其他崗位人員執行我區勞務派遣工資標準。人員上崗后辦理養老、失業、工傷、醫療、生育保險,經費由區財政負擔。
(二)2018年上海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8名綜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員公告中,在工資待遇一項標明:
1.聘用人員實行派遣制,崗前培訓合格的擬招聘人員與用人單位委托的勞務派遣中介機構簽訂勞動合同。
2.聘用人員工資待遇
基本工資:4500元/月(含五險一金),崗位津貼:1000元/月。
3.聘用人員勞動合同的簽訂期限一般為2年。合同期滿后,根據年度考核、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續簽勞動合同。
一般情況下,勞務派遣的招募公告中,具體崗位和工作單位都會在文末的崗位表中體現;
除此以外,薪資待遇、五險以及其他福利也會寫清楚,還有更重要的一點,招募公告中一般會體現期滿是否可以續簽!
并且根據《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10%,派遣工有轉正的機會。